离婚冷静期可反悔 2 次的说法不太准确,实际上只有一次撤回申请的机会,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
1、提出离婚申请: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进入离婚冷静期:
-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会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从此开始计算,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决定是否反悔:在冷静期内,如果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决定反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权利仅在冷静期内有效,冷静期一旦结束,就无法再通过撤回申请的方式反悔,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无需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即可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保护当事人权益和维护家庭稳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谨慎对待,如有疑问或需要专业指导,建议咨询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