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我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受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同样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受其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不仅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而且必须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和透明。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我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受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同样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受其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不仅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而且必须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