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询问的是关于丈夫将财产赠与第三者,妻子是否能全额要回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法定例外情况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在您的案例中,如果丈夫赠与第三者的千万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妻子作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有权要求撤销丈夫的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因挥霍或其他不当行为处分共同财产,导致共同财产损失,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返还共同财产。
如果妻子能够证明该千万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丈夫的赠与行为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丈夫的赠与行为,并全额追回该笔财产,在实际操作中,妻子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来源证明、赠与合同或转账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法院认定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那么妻子可以依法追回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