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单位不发福利并不违法,劳动者在面对单位不发放节日福利的情况时,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法律依据
1、《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单位必须发放福利,而是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和指导原则。
2、《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 该规定明确指出,只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才受此规定的约束,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并不在此列,这意味着,对于非公有制企业而言,是否发放节日福利更多地取决于企业的自主决策。
3、《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紧急通知》:
- 该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代币购物券(卡),但这同样不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
处理方式
1、了解情况:
- 劳动者应首先了解单位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属于受上述规定约束的范围,如果是非公有制企业,则单位不发福利并不违法。
2、与同事沟通:
- 如果多数同事对单位不发福利有异议,可以联合起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提出建议和意见,通过集体的力量,可能更容易引起单位的重视并促使其做出改变。
3、向上级反映:
- 如果单位属于受上述规定约束的范围且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情况,这些部门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4、寻求法律援助:
- 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且无法通过内部途径解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建议和帮助。
中秋节单位不发福利并不违法(特别是对于非公有制企业),但劳动者可以通过了解情况、与同事沟通、向上级反映以及寻求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保持理性和冷静,避免采取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