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用人主体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要积极为人才松绑,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做到人才为本、信任人才、尊重人才、善待人才、包容人才,要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军令状制度,确保科研项目取得成效,要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整合人才计划,让人才静心做学问、搞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