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有哪些规定?对主动投案有何影响?

2024-09-08 法律知识 1045 徐秋伟律师

1、定义范围:主动投案是指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2、办理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人员进行初核谈话、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期间,或者采取留置措施后,有关人员主动交代纪检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本人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不认定为主动投案,但可以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3、鼓励政策:主动投案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这是为了鼓励犯过错误的干警主动投案,是党从爱护和保护干警的角度出发,着眼治病救人,尽可能挽救误入歧途的干部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对主动投案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个人的影响:对于主动投案的人员,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这既是对个人错误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其悔过自新的鼓励。

2、对社会的影响:主动投案的规定有助于提高社会公正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鼓励主动投案,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错误,改正错误,从而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

3、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主动投案的规定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是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鼓励犯过错误的干警主动投案,是党从爱护和保护干警的角度出发,着眼治病救人,尽可能挽救误入歧途的干部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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