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4.70元。
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17,174.70元,这一数据反映了当年城镇居民的平均经济水平,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同年,全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为12,264.50元,这表明居民的消费能力与可支配收入相匹配,反映出居民的消费倾向和经济状况。
不同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显著差异,浙江和广东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分别为24,610.80元和21,574.70元,而贵州和甘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较低,分别为12,862.50元和11,92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