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以下是一些关键措施:
1、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
2、规范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3、加强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管理: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4、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地方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和土地储备融资行为,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
5、坚决制止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
6、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内容,防止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
7、加强信息公开: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8、强化监督检查: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和检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9、推进制度建设: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当前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违法违规融资方式的政策全覆盖,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的“闭环”制度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0、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从土地储备领域开展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将土地储备资产及其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显性化,为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打开一扇大门。
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包括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规范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加强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管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坚决制止违规担保承诺行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制度建设以及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