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细则主要包括征收决定、补偿原则、补偿方式以及特殊情形处理,以下是对这些方面的具体介绍:
1、征收决定
确需征收的法定情形: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如国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等特定情形时,区人民政府可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
规划和计划:征收活动必须符合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年度计划。
2、补偿原则
基本原则: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及结果公开的原则。
管理部门职责: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配合执行,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根据评估价格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产权调换:被征收人也可以要求产权调换,即用被征收房屋换取新的房产。
4、特殊情形处理
未经登记建筑的处理:对于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由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认定和处理,合法建筑将得到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居住困难户的认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居住困难户,提供额外的保障补贴。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细则涵盖了从征收决定的制定到补偿实施的全过程,确保了房屋征收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