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以下是该办法的一些主要规定:
1、基本原则: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应当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
2、主体资格: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
3、信息公示: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4、商品服务合法性: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
5、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6、信息真实性: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和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7、信息保护: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信息,负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销毁义务;不得收集与提供商品和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不正当使用,不得公开、出租、出售。
8、反不正当竞争: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实施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及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9、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为了有效遵守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2、确保自身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3、在经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
4、在网站或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电子链接标识。
5、确保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合法合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6、尊重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7、保证所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进行虚假宣传或表示。
8、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9、积极参与行业组织活动,推动行业自律和信用建设。
10、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更好地遵守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