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一法律责任旨在保护那些无法独立生活的弱势群体,确保他们得到必要的照顾和支持。
要避免违反这一法律规定,个人应当履行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者的法定扶养义务,这包括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履行这些义务,应通过合法途径安排他人代为履行或寻求社会帮助,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婚姻法中关于赡养扶助的义务规定,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人责任的条款,也是避免违法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