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改革中,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暂行规定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这些规定旨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并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实施这些规定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1、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企业或其隶属单位需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企业改革的形式和内容、现使用土地的状况及拟处置土地的状况、拟处置方式和价格及其理由等。
2、地价评估与方案审批:地价评估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需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和审批,同时提交必要的文件,如企业改革的批准文件、资产重组方案、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权属证明等。
3、签订合同与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批准后,企业需持相关批准文件与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相应的合同,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4、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被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集团公司必须接受授权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对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提供年度报告,违反规定的,授权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这些规定和实施步骤确保了国企改革中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有序管理,有助于推动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国家和企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