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挪用的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
1、一般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数额巨大且拒不退还:最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行为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如果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量刑标准是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确定的,而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不同的量刑,具体案件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