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安全违法处罚条例主要包括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等不同主体的违法行为进行具体规定和处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条例内容:
1、行人违反交通规定: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实施其他妨碍车辆行驶的行为,处一百元罚款;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二百元罚款。
2、非机动车驾驶人违规行为: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五百元罚款,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同样处以五百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违规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的,处五百元罚款,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行为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4、特殊车辆违规: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机动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根据超载程度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并可能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或对车辆所有人和使用单位处以罚款。
5、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处二千元罚款,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为了避免违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 遵守交通法规:了解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是避免违规的基础。
- 注意标志标线:在道路上行驶时,要特别注意交通标志和标线,确保自己的行驶行为符合规定。
- 保持车况良好: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车辆故障导致的违规行为。
- 文明驾驶:保持冷静和耐心,避免急躁和冲动驾驶,尊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权利和安全。
- 学习提升:通过参加交通安全培训、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等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