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提交,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准备材料: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社保部门审核受理:社保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保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应在15天内作出决定。
5、执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具体标准依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计算。
6、不服认定结论的救济途径: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步骤为一般性流程,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案件细节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