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195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国家便开始筹备制定一部正式的宪法,1954年9月20日,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这部宪法被称为“五四宪法”,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1954年的首部宪法到现行的1982年宪法(简称八二宪法),我国的宪法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以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变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