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教育
享受条件:适用于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纳税人。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年可定额扣除12000元(即每月1000元)。
2、继续教育
享受条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
扣除标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享受条件:适用于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负担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享受条件:适用于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并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纳税人。
扣除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每月可定额扣除1000元,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
享受条件:适用于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扣除标准:根据不同城市级别,每月定额扣除1500元、1100元或800元。
6、赡养老人
享受条件:适用于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
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由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1000元/月。
申报方式如下:
1、通过远程办税端:纳税人可以通过官方提供的远程办税端软件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信息办理扣除。
2、填写电子或纸质报表:纳税人可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者在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