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的最新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税率调整、税收优惠、征收方式等,以下是一些主要方面的概述:
1、税率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所得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综合所得(如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则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免征和减征的情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以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3、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方式,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个人则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税。
4、专项附加扣除:为了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5、核定征收率调整:广东省佛山市税务局宣布下调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率,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
6、彩票中奖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彩票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对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8、个税扣除范围扩大: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如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等不征税,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后计税,福利费(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抚恤金、工伤保险待遇等也免税。
9、其他相关事项: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以防止避税行为的发生。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同时也鼓励了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