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通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针对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而设立的,具体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
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一旦选定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对于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子女,纳税人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