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决定的法律效果主要表现为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当事人的影响: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相关当事人必须依法履行复议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2、对行政机关的影响:对于被申请人(通常是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决定送达之后,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后开始履行决定,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将责令和履行的情况上报或函告做出复议决定的机关。
3、对司法实践的影响:人民法院在审理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案件时,行政判决不可避免地要对复议决定或者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作出决断,这体现了行政复议制度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复议决定的法律效果是多方面的,它不仅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还对行政机关的行为和司法实践产生影响,通过行政复议,可以有效地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监督和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