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面:应包含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
2、总目录:列出所有提交材料的清单。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线填报、打印(PDF格式)、签名并加盖公章。
4、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注册登记证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若近三年有企业名称变更,还需提供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5、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证书、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以及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说明和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得到联系说明等。
6、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如立项证明文件,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7、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8、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
9、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
10、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11、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12、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准备这些资料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虚假信息。
按照要求进行线上和线下的提交,注意截止时间。
对于需要专家评审的材料,要确保其专业性和准确性。
在准备过程中,可以参考相关政策文件和指南,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报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企业在申报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并咨询当地科技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