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除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有义务尊重和不得侵犯的权利,例如所有权、人身权等,这种权利的特点是其义务人是所有的其他人,即权利人可以要求世界上的任何人尊重其权利。
2、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权利人和特定的义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债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权利的特点是其义务人是特定的个人或组织。
权利的这种分类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权利的行使范围:通过区分绝对权和相对权,可以明确权利人可以向谁主张权利,以及在何种范围内主张权利。
确定义务主体:不同类型的权利对应着不同的义务主体,绝对权的义务主体是除权利人以外的所有人,而相对权的义务主体则是特定的个人或组织。
保护方式的不同:由于绝对权和相对权的性质不同,它们在受到侵害时的保护方式也有所不同,绝对权通常可以通过物权请求权等方式得到保护,而相对权则可能需要通过债权请求权等方式来维护。
权利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这种分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