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不是基于家庭收入或个人收入,而是按照政策规定的每月定额扣除。
自2023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可以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而对于非独生子女,他们需要与兄弟姐妹一起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这项扣除是为了减轻纳税人因赡养老人而承担的经济负担,并不是直接与家庭或个人的收入挂钩。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扣除适用于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存在多个子女共同赡养同一被赡养人,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扣除额度,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无论是约定还是指定分摊,都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摊方式和额度不能变更。
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是一个固定的额度,不直接与家庭或个人的收入相关,这一政策旨在通过税收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子女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