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士向入境事务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港元及入狱14年。
在跨境生子方面,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内地有所不同,根据香港的法律规定,如果一个非香港居民在办理入境手续时隐瞒怀孕情况,并在未经预约的情况下在香港产子,这种行为被视为对入境事务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定罪,可能面临罚款和监禁的处罚。
具体到这起案件,被告因涉嫌就其怀孕的情况向入境事务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而被起诉,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被告承认了控罪,并被判处监禁14个月,这一判决体现了香港法律对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决心。
虽然每个个体都有选择生育地点的权利,但在跨境生子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香港政府和社会应加强监管和教育,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同时尊重个体的选择和权利,合理和人道地处理相关问题,以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