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计税:将年终奖除以12,按照月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将年终奖与当年其他综合所得合并,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其他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选择哪种方式更划算,取决于个人的收入情况和扣除项目,如果年终奖较高而其他收入较低,单独计税可能更为有利;反之,如果年终奖相对较低而其他收入较高,合并计税可能更为合适。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计算时还需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在进行税务规划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