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被辞退,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辞退的原因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以其他非法定理由辞退劳动者,则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无故辞退,即没有违反任何规定或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用人单位通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种补偿的标准通常是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工资,具体数额取决于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时长和当地法律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劳动者或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那么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赔偿金,甚至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试用期内被辞退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的金额和方式,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