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政策要点?如何理解?

2024-09-15 法律知识 1042 徐秋伟律师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任务目标: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3、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集体补助方面,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5、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政策要点?如何理解?

6、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7、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8、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9、基金管理和运营: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

10、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监督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存储、管理等进行监控和检查,并按规定披露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如何理解这些政策要点,以下是一些解释:

1、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旨在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使群众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

2、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快社会保障城乡统筹步伐,从制度上消除影响劳动力和人口合理流动的障碍,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每个人提供了同等的机会和权利,但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领取同样的养老金待遇,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高低主要取决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多少。

4、政策的灵活性体现在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及对长期缴费者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等方面。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措施,旨在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等方式,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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