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和是否有其他严重情节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则视为“数额较大”,将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当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250万元以上时,属于“数额巨大”,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甚至可能包括没收财产的处罚,如果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税款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在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后又虚开且虚开的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也视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同样会加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