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亲人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以下是具体使用规定:
1、家庭共济政策: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2、共济对象限制: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
3、就医购药规定: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这意味着钱可以共济,但卡不能共用。
4、违规行为后果: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属于“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5、代买药情况: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医保卡里的钱可以通过家庭共济政策给亲人使用,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条件,要特别注意不要冒用他人的医保卡进行就医或购药,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