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企业和个人的征税规定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这些规定的详细介绍:
1、税务登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需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后三十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2、账簿和凭证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账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擅自损毁。
3、纳税申报: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扣缴义务人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4、税款征收: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且纳税人不得拒绝。
5、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通过详细的规定确保了税收的合理征收和管理,保护了国家税收收入,同时也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