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哪些?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2024-09-16 法律知识 1021 徐秋伟律师

1、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2、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且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且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等。

3、产假与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哺乳期保护: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5、卫生设施: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哪些?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6、性骚扰预防: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要保障自身权益,女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应主动学习并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2、保留证据:如遇到用人单位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录音录像等。

3、投诉举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会组织投诉举报,请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用人单位改正。

4、申请调解仲裁:如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5、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上述措施,女职工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宣传和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健康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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