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女子举报丈夫与公职人员同居生女的行为涉及重婚罪,可能的刑罚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法律明确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具体到刑法层面,《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了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如果丈夫在已婚的情况下与田某同居并生育子女,且田某知道其已婚身份,那么他们可能构成重婚罪。
在刑事责任方面,构成重婚罪的人员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的法律制裁,旨在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
在民事责任方面,无过错方(在此案例中可能是王某)可以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请求配偶进行损害赔偿,这包括因重婚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害等。
对于女子举报丈夫与公职人员同居生女的情况,法律上有明确的刑事和民事责任规定,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