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性收入:指家庭成员通过劳动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
2、经营性收入:指家庭成员从事农业、手工业、商业等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
3、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成员通过出租房屋、土地、资金等资产所获得的租金、利息等收入。
4、转移性收入:指家庭成员从政府、单位、社会团体等获得的救济金、补助金、养老金等收入。
计算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公式为:
$$\text{人均纯收入} = \frac{\text{家庭总收入}}{\text{家庭成员数}}$$
家庭总收入是上述四个部分收入的总和。
如果一个贫困家庭有4个成员,其年总收入为50000元,那么该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为:
$$\text{人均纯收入} = \frac{50000}{4} = 12500 \text{元}$$
该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为1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