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贫困发生率:原则上,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需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至3%以下),这是衡量贫困县是否达到退出标准的主要指标。
2、综合因素考量:在评估贫困县是否适合退出时,除了贫困发生率外,还会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这些因素共同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实现贫困县摘帽的具体步骤包括:
1、提出申请: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
2、初审核查:市级和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分别进行初审和核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如果公示无异议,则由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3、评估检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力量对地方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确保脱贫成果真实可信且经得起检验。
4、正式批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需要注意的是,贫困退出机制强调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规范、正向激励和群众认可等原则,旨在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县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扶贫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