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电费收费标准分为居民用电和非居民用电,其中居民用电采用阶梯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制度。
1、居民用电收费标准
第一档:年用电量在0-3120千瓦时(含),高峰时段每千瓦时为0.617元,低谷时段为0.307元。
第二档:年用电量在3120-4800千瓦时(含),高峰时段每千瓦时为0.667元,低谷时段为0.337元。
第三档:年用电量超过4800千瓦时,高峰时段每千瓦时为0.917元,低谷时段为0.487元。
2、非居民用电收费标准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641元。
10千伏:每千瓦时0.636元。
3、峰谷时段划分
峰时段:早6时至晚22时。
谷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
上海市的电费收费根据不同的用户类型和用电量档次有不同的标准,同时实行了峰谷分时电价制度,以鼓励居民在低谷时段使用电力,从而优化电网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