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职或换岗后,公司不能重新设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无论工作岗位如何变化,单位都不能再次为员工设定试用期,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制度对员工进行不公平的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员工因升职或换岗而需要适应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用人单位应通过其他方式来评估员工的适应性和能力,而不是通过重新设定试用期,可以加强员工培训、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等,以帮助员工更好地适应新岗位,同时降低用人风险。
公司在升职或换岗后不能重新设定试用期,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