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营业执照不能注册两个门面。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时,申请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这意味着一个营业执照只能对应一个特定的经营地址,如果一个商家想要在不同的地点开展经营活动,他们需要为每个新地点分别申请一个新的营业执照。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商家希望在同一个物理空间内设立多个独立的商铺,理论上可以通过合理分割空间的方式来实现,但每个分割后的空间都需要单独办理营业执照,且每个执照仅能对应该地址唯一,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将一个大的经营空间视为多个独立的小空间,每个小空间都有自己独特的经营范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