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要求各地与重点企业负责人、重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明确禁止使用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
2、深入排查与摸底: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主动作为,联合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全面开展农村群众就地打工出行交通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摸底,这包括研判分析辖区农村群众就地打工出行的规律特点,深入重点企业、重点农户、重点人群进行排摸。
3、加强宣传教育: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曝光,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严格追究责任:对于违反规定,使用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用工单位或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于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涉事用工单位、人员的责任。
5、强化执法管控: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农村地区“双违”(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多发易发路段的执法管控力度,严查紧盯农村地区“双违”易发多发的时段和路段,精准查处各类突出违法行为,加大科技应用力度,利用自动巡查和视频分析技术及时发现违法载人行为。
关于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使用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行为,将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罚措施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有需要,请咨询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