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元旦当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作为加班工资,且不得以调休方式替代。
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在元旦当天加班,并以调休方式替代支付三薪,这一做法将视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作为加班工资,但元旦假期作为法定节假日,其加班工资标准应提升至日工资的300%,员工完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元旦当天的加班工资。
为保障员工权益,国家设立了劳动监察部门,专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元旦当天的加班工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一旦查实,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和处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元旦当天的三薪不能被调休代替已成为法定事实,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