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通过一系列措施保护森林资源,包括明确森林权属、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建立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等,以下是这些措施的具体介绍:
1、明确森林权属:森林法明确了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强调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森林资源流转方式和条件,确保不同主体的合法权益。
2、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分类经营管理,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实现资源永续利用。
3、建立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在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林区建立自然保护地,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完善森林火灾预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4、实施造林绿化制度:推进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质量,科学规划林种、树种结构,鼓励使用乡土树种和林木良种,营造混交林,丰富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方式。
5、规范林木采伐制度:在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基础上,规定重点国有林区以外的森林采伐限额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编制,并强化森林经营方案的法律地位。
6、加强监督保障制度:国家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措施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7、明确法律责任:对破坏森林资源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向侵权人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的框架,旨在保护和可持续管理森林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