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金,而社会保险,通常称为“五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是政府为保障公民在特定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制度。
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福利性的特点,它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职工可以使用这部分资金来购买住房或支付房贷等与住房相关的费用。
住房公积金虽然与社会保险一样,都是职工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属于不同的体系,有着不同的功能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