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以下是具体政策实施的详细内容:
1、男职工:从2025年开始,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从60周岁延迟至63周岁。
2、女职工:对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同样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而对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则每两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3、养老保险激励机制:国家健全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因素确定。
4、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
5、弹性退休选择: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也可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6、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国家规范完善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政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7、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政府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并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关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