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主导,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等方式筹集资金,为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参保条件包括年龄和户籍要求等,福利则体现在养老金待遇上,具体如下:
参保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2.户籍要求: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就业城乡居民。
3.非从业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4.自愿参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福利
1.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承担,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会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2.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等构成,用于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并可依法被继承人继承。
3.多缴多得:政府鼓励选择更高档次缴费,以便在将来领取更高水平的养老金,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个人账户积累也越多,今后能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
对于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政府有相应的帮扶政策,如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旨在为城乡居民提供老年生活的经济保障,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参保者可以在年老时领取到稳定的养老金,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