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员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1、党内知情权:党员有权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党组织的工作情况。
2、接受教育培训权:党员有权参加党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3、党内参与讨论权: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发表意见,参与党内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4、提出建议和倡议权:党员有权向党组织提出工作建议和倡议。
5、监督权:党员有权对党的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6、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有权参与党内投票和选举活动。
7、申辩权:党员有权对受到的党纪处分进行申辩。
8、保留不同意见权:党员有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保留不同意见,并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
9、请求帮助权:党员在遇到困难时,有权向党组织请求帮助和支持。
10、申诉控告权:党员有权对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和控告。
关于党员的义务,党章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
1、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秘密。
2、积极参加党的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维护群众利益:自觉维护群众的利益,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5、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党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