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不能自己保管,应存放在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人才市场。
根据《档案法》和相关法规,个人档案属于国家机密文件,严格来讲属于国家财产,不允许个人私自保管,个人自行保管档案可能会造成档案的破损、丢失或失效,影响日后的使用,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很多单位不会接收,这会导致档案长期滞留手中,影响职称评定、开具证明等重要事项的办理。
对于如何处理个人档案,可以联系原单位或学校,让他们按照规定办理调档转递事宜,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需要尽快将档案存放至户籍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如果档案已经被拆封,需要回到档案形成部门协商解决,证明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并重新加密封章后通过合规渠道转递到下一家接收档案的单位。
个人档案的管理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