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时间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自愿中断就业:失业的原因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导致的中断就业。
3、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需要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的要求。
4、特殊情况处理: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情形,也有相应的规定。
申请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好《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等通用材料,如有必要还需提供其他特定材料。
2、选择办理方式: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等平台线上申领,也可前往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办理。
3、提交申请:按照所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并完成相关手续。
4、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失业保险待遇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5、领取待遇: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金将于次月15日前发放至申请人的金融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每月需要进行资格核对,否则可能会影响待遇的继续领取,如果在领取期间重新就业或出现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情况,应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停发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