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有何规定?如何计算?

2024-09-22 法律知识 1058 徐秋伟律师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是一套旨在规范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的法规,其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

1、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管理。

2、容积率定义: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3、容积率计算规则:由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定。

4、容积率条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有何规定?如何计算?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有何规定?如何计算?

5、容积率调整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

6、容积率调整情形:因城乡规划修改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或划拨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容积率调整程序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等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或不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向原审批机关专题报告,并附有关部门意见及论证、公示等情况,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法定程序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管部门。

8、公开透明原则: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容积率调整程序、各环节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政府网站上公开,在论证后,应将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公开。

9、严格实施原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对同一建设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定的容积率均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且前后一致,并将各环节的审批结果公开,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10、法律责任:因建设单位或个人原因提出申请容积率调整而不能按期开工的项目,依据土地闲置处置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调整容积率进行建设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容积率调整或违反公开公示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如何计算

1、计算公式: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规划用地面积。

2、计算规则:由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定。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通过明确容积率的定义、计算规则、调整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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