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时救助的条件和流程因地区而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条件
1、急难型困难家庭: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如因教育、医疗等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困境个人:因遭遇特殊困难(如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等),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4、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这通常指的是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认定的规定。
不予救助的情形
- 申请人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 通过离婚、赠予等方式故意规避财产或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等的。
- 人为闲置承包土地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 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且无正当理由的。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件、申请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等相关材料。
2、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审核审批: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审核通过后,根据救助金额大小进行不同层级的审批。
4、公示:对拟批准的临时救助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发放救助金:审批通过后,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至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所需材料
-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书面声明的家庭人口、赡(抚、扶)养关系、收入、财产、重大支出和急难情形的相关材料。
- 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
- 因病申请临时救助的,需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单据等相关材料。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