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并没有将14岁定位为妇女,而是规定18岁为成年的标准。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妇女”一词通常指的是成年女性,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成年人的年龄界限是18岁,这意味着,从法律角度来看,只有年满18岁的女性才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成年人,14岁的女孩在法律上仍然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民法典赋予了他们一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他们可以独立进行一些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订立简单的合同等,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事项,如大额财产的处分,他们仍需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监督。
虽然在某些社会和文化环境中,人们可能会用“妇女”这个词来泛指女性,包括未成年女孩,但在我国的法律框架内,这一用法并不准确,法律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有着明确的界定和保护措施,以确保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