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来计算税额,具体步骤为:
1、将年终奖金金额除以12个月,得到的结果作为“应税所得额”。
2、根据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对应的个人所得税额。
3、应纳税额 = 应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如下(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3000 | 3% | 0 |
2 | 3001-12000 | 10% | 210 |
3 | 12001-25000 | 20% | 1410 |
4 | 25001-35000 | 25% | 2660 |
5 | 35001-55000 | 30% | 4410 |
6 | 55001-80000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 | 45% | 15160 |
优惠政策方面,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单独计税。
对于部分特定人群,如外籍个人、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等,可能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籍个人如果符合居民个人条件且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可以同时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税务人士或相关机构。